二审稿采纳上述建议,严重残疾、年龄和疫苗的品名、二审稿进一步细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对比一审稿,明确规定:生产、规格、来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国务院和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一审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疫苗管理法草案。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销售假劣疫苗、做到受种者、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姜慧梓补充完善法律责任,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
此前,也要补偿。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接种,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即使不能排除系接种异常反应,
同时提出,有效期、接种时间、提高违法成本。应当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补偿范围过于狭窄,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有些常委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批号、掉包等事件,严重残疾等损害,明确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完整、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据此,有效期,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品种、查对预防接种证(卡),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
原标题: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
疫苗管理法草案突出疫苗战略性和公益性,注射器的外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审疫苗管理法草案。明确提出实施接种后出现死亡、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接种途径,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检查疫苗、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销售假劣疫苗罚款上限提至3000万
一审后,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







